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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发展对象培训通知
2017-03-31 16:10     (点击: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党员教育培训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党员发展质量,特举办2017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现就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盘锦校区全体发展对象。

二、培训目的

  学习党章党史,端正入党动机;

  探究党的精神,加强党性修养;

  贯彻党的思想,提升政治觉悟;

  学习党的作风,争做合格党员。

三、培训形式

    以课堂讲授、观看党史教育片、主题活动和交流研讨为主,辅以实践教学等形式。

四、培训地点及时间

地点:A01-N103 A01-N104

时间:45日—412

五、培训日常安排:

 

 

六、培训要求

1、请严格按照培训教学安排参加培训并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因事请假,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 1次;超过1 次者,延至下期培训。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说明原因,并由导师或成长导师签字,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上交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3.学习结束后完成一篇 2000 字左右的学习总结、讨论记录(都全部需要手写并附照片)交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4、采取随机签到的方式,课前、课中、课后不确定。本人签到,不得代签,如果发现代签,将取消两个当事人发展对象资格。

5、学员学习结束后,需向所在党支部做一次思想汇报。

七、结业与考评

满分100分,平时出勤占30%,讨论交流占20%,学习总结报告占20%,结业考试占30%,培训成绩将做为发展党员的重要参考。

 

                                  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2017年3月31日

 

 

附件【发展对象培训请假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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