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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区2015年度预备党员培训大会的通知
2015-10-28 14:46     (点击: )

校区各直属党支部:

    本年度预备党员培训将于本周末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提升理论素养,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树立党员意识为目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培训对象

校区全体预备党员。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专题报告、现场教学、撰写论文、课后自学等教学环节。

详细安排见附件1。

四、培训要求

1. 考勤纪律:

(1)学员应当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2)无故缺勤一次者,不能结业。

(3)因事请假,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 1次;超过1 次者,延至下期培训。每次请假均需上交请假材料,说明原因,并由导师或支部书记在请假条上签字,以支部为单位统一上交到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4)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将适时抽查参加培训的人数。如发现冒名顶替或是敷衍包庇缺课学员等现象,将取消该学员的预备党员资格。

(5)请根据学习参考材料,认真自学、积极思考。

(6)学习结束后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总结,交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上交)。学习总结要求:实事求是、观点鲜明、论述清晰。

2.实践教学:

本次实践教学内容——参观西炮台。

3. 小班讨论:

要切实引导各位预备党员围绕社会热点、思想困惑等问题认真研讨,创新讨论形式;每个讨论班需邀请一名指导教师参与小班讨论,使学员通过讨论,进一步深刻理解党的先进性,提高党性修养。讨论结束后,请各党支部上交讨论记录。

五、考核方式

根据课堂考勤、自学总结及结业论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主要采取积分方式进行考核,每个培训环节给予相应的积分。学员参加培训总积分达到 8 分且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授予《大连理工大学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是预备党员参加党校培训的证明文件,未获结业证书的学生党员在校期间不能转正。

具体积分分配如下:

1.专题报告:每次报告记 1 分。

2.视频教学:记 1 分。

3.小班讨论和实践教学:每次参加并获得合格记 1 分,优秀记 2 分。 获得优秀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培训班人数的 20%。

4.培训总结:合格记 1 分,优秀记 2 分。获得优秀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培训班人数的20%。

5.结业考试:每位学员必须参加考试,无故旷考者将延至下期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记 1 分,优秀记 2 分。

学员自学的重点参考书目如下:

1.《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通过);

2.《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报告);

5.《共产党宣言》;

6.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 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 则》的通知(中办发〔2014〕33 号);

8.《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 号)。

其他参考书目为:《邓小平文选》、《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上下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习读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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