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党内民主评议,党支部研究和综合审查,校区党工委审查,以下1名同志预备期已满,可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11月14日17:00前向党支部或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丁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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