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党内民主评议,党支部研究和综合审查,校区党工委审查,以下1名同志预备期已满,可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截至日期到2016年12月20日17:00,如有异议请到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反应,电话:0427-2631937